我院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0 阅读次数:1489次 来源: 研究生 作者: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研究生院决定在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中实施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就2019-2020学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报名及选拔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一年级、二年级注册在校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3.一年级硕士研究生要求对导师所在专业方向具有极强兴趣,并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要求在学期间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要求已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并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要求在学期间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记录。鼓励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同学积极报考:1)课程成绩优秀(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前50%);2)入学后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或录用)一篇本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提出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填写“北京交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2.申请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同意接收。
3.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招生专题主页信息系统—“博士招生”进行网报(网报时间: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2月12日)。网报成功后,于2019年12月12日前向学院研究生培养科(机械工程楼Z812)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的推荐信。
(3)思想政治情况表。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本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学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的中国学位认证系统中的学位认证报告和硕士学籍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学生证复印件。
(8)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的原件。
(9)《2020年报考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4.学院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者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将申请材料及时送达者,将取消申请资格,不予考核。
5.申请硕博连读学生请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1)、《硕博连读资格认定考核表》(附件2)以及《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审查表》(附件3),电子版于2019年12月12日前发送至bfjxyyjs@bjtu.edu.cn邮箱,同时提交纸质版《硕博连读申请表》和《硕博连读资格认定考核表》各一份至学院研究生培养科(机械工程楼Z812)。
三、综合考核
1.学院将按学科(专业)成立考核小组,组织综合考核,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两大部分,一般为面试形式。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要求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对于副教授担任考核小组成员须具有博士学位。
考核小组审议该生是否具有硕博连读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给出考核成绩及综合评语,填写相应“硕博连读资格认定考核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考核过程分两个阶段由学院组织进行:
第一阶段,仅面向二年级注册在校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核工作初步定于2019年12月23日-12月27日(暂定,具体安排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面向一、二年级注册在校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核工作初步定于2020年3月10日-3月13日(暂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学院应在2020年5月底前完成前期选拔的硕博连读生规定课程学习情况审查工作,将审查表及硕博连读资格认定考核表上报研究生院。
四、拟录取名单
学院应根据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情况,对考生的考核成绩、考核记录、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情况、素质测评及体检结果进行严格审查,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经博士研究生导师签字确认后,学院在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硕博连读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其它有关事项
1.所有考生应按规定填写个人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不能参加考核或未被录取,已交付的报名费、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确定“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纳入学院当年博士生招生指标,随当年录取的博士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备案,于当年9月正式报到入学,取得博士学籍,享受博士奖助学金。
3.硕博连读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自博士研究生入学起)。
4.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在硕士研究生阶段须继续按照已制订的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取得博士生学籍后,由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按照录取专业的硕博连读培养方案要求重新制订博士研究生阶段的个人培养计划。
5.确定硕博连读资格后,不进行独立的硕士学位论文工作。
6.拟录取硕博连读生如出现学院规定的硕士阶段课程学习不合格或受到相关违纪处分,应及时发现并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7.国防生按照《关于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政干发[2015]20号)等有关要求进行申请。
8.硕博连读考核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
9.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参加考核及拟录取的考生编号、姓名、成绩。
附件1:硕博连读申请表(学院留存)
附件2:硕博连读资格认定考核表(上报研究生院)
附件3: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审查表(上报研究生院)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2019.11.20